新疆四地入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2024-01-02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李行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根据专家评审,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哈密市位列其中,这是新疆城市首次入围。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了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在全国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要推荐缺水状况较严重、工作基础较为扎实、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质量较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申报试点。

2022年2月,自治区制定了《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吐鲁番市4个缺水地区为重点,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组织地级城市开始编制试点方案。2023年5月,自治区将4个地级城市向国家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

“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相对较好,针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均有布局,在多个规划中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吕任生表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入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不但对两地用水、节水、护水起到促进作用,对于全疆区域统筹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用水也提供了借鉴。

根据试点目标,到2025年,哈密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达到70%,乌鲁木齐市达到60%。

除以上两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也入围了此次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