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新疆的南疆四地州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之一。千方百计帮助各族贫困群众实现就业,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南疆四地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就业岗位有限,难以满足贫困群众的就业愿望。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把促进南疆贫困富余劳动力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根据各族群众的就业意愿,积极采取就地就近就业、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劳动就业权利,帮助他们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全疆“一盘棋”、兵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一盘棋”,扎扎实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和促进人权,长期以来始终心系新疆各族人民,采取有力举措,依法保障各族人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19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4664元、13122元。2014年至2019年底,全区累计实现73.7万户292.32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9.4%下降至1.24%。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新疆,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公民同不信教公民一样,都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没有公民因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等,都由宗教团体和公民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根本不存在阿德里安·曾兹所谓“监视穆斯林去清真寺、礼拜次数、斋月期间斋戒”等情况,更不存在所谓的“控制宗教”。